路灯处王旭东
王旭东,男,1987年7月生,陕西乾县人,汉族,2008年10月参加工作,现为咸阳市路灯管理处亮化维护所安全员。
参加工作以来,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,能够严格要求自己,以谦虚、务实、稳重的态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。为人朴实正直,有积极进取的心态;性格沉稳内敛,做事细心踏实;个性坚韧,能吃苦耐劳,对工作有很强的责任感!立足岗位爱咸阳,以积极的工作态度,饱满的工作热情,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,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。在同事的共同努力和团结协作下,为我所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为全市照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,从到路灯处工作的第一天起,他作为一名安全员,在路灯处党支部的领导下,勤于职守,不怕苦累,和他的同事一起,风里去雨里来,寒来暑往,走街穿巷,维护着市区的一片光明,他就是这样践行的,更是这样来努力工作的。他正是用这种执着、用这种无私、用这种愧欠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,一天又一天的守望着、耕耘着、努力着,换来的是,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,送给千家万户的光明、温暖和大爱。他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自己,代表的是全体的路灯人,书写的是全体路灯人的溢彩华章,让更多的家庭温暖,让更多的家庭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