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灯处刘宁军
刘宁军,男,汉族,1981年11月16日出生,今年35岁,党员,1999年12月入伍,2012年从部队转业,2013年分配到咸阳市路灯管理处工作,成为一名电工。从事本职工作3年来,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工作人员,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,也没有惊人的壮举,但我从心底十分珍惜这个工作岗位,勤奋刻苦,严谨求实,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以饱满的工作热情、扎实的工作作风、优异的工作成绩,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普遍好评。
一、思想进步,政治合格。自从事路灯维护工作以来,我深知作为一名新时期投身于基层、扎根于一线的工作者,现有的知识水平离日益变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还有一定距离,必须加强学习,自觉锻炼。因此我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党的政治理论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,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锻炼和党性修养,努力弥补不足,增长才干,并根据工作实际,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,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二、脚踏实地,做好本职。兢兢业业,始终坚持将自己的责任、热情、智慧和心血投身于路灯维护工作这一平凡的岗位上。我刚到单位时,一切从头开始,学习专业理论,虚心向老同志请教,在自己的努力下很快适应本职工作,工作中勤勤恳恳、积极主动。在工作中的种种表现,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肯定。我深信,只要甘愿奉献,乐于奉献,就没有干不好的工作。面对日常的工作任务,我总是不厌其烦、有条不紊地圆满完成任务,因此有时也会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,加班、加点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但我从无怨言,从不计较个人得失.
三、严于律己,遵纪守法。始终坚持以制度、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,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,尊重领导,团结同志,谦虚谨慎,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,不断改进工作,虚心听取领导和同事的意见建议,时刻保持了良好的一线工作人员形象,坚持做到了不利于单位形象的事不做,不利于单位形象的话不说,积极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