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机关郑维利
郑维利,男,1985年11月12日出生,中共党员,2008年12月参加工作,现任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科副科长(挂职),主要负责市区城市道路(绿地)挖掘、占用行政审批工作;市政基础设施日常巡查管理;负责占用市政基础设施户外广告行政审批工作;负责市城建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;负责市城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。多年来,该同志始终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,以强烈的事业心,责任感,使命感,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,无私奉献,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出新时期党员的精气神,扎实工作作风,过硬工作本领,获得了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。主要事迹有:
1、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意识,热情周到,始终发扬“马上就办、办就办好”的优良作风。该同志作为市城建局城市道路(绿地)挖掘、占用审批事项办理人,始终坚持深入现场踏勘,积极解决协调各管线单位错综复杂问题,特别对牵扯重大民生项目的申请事项时,能以群众生活为服务前提,以生态环境为基准,多方沟通,提出合理化施工建议服务人民群众。
2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,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。城市管理工作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,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,想法设法积极解决,特别是:2015年,市民反映东防洪渠绿林内多年无休闲座椅,群众游园中无法休息问题。接到群众申请后,该同志及时报告局领导,现场踏勘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,安排施工单位在绿林内安装休闲座椅,供群众休闲娱乐,得到一致赞扬,并送旌旗感谢。
3、狠抓学习,不断提高认识,工作扎实认真负责。该同志始终坚持学习,善于思考,在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中,积极学习外地省、市城建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先进经验,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,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,完成了市城建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阶段性成果,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流程,实现了“依法行政、提高效能、转变职能、优质服务”工作目标。
“一分耕耘,一分收获”,在市城建局工作近8年来,该同志通过自己的努力,在岗位工作上获得了肯定,先后2年获得了市城建年度“精神文明”先进个人,年度“安全生产”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