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小社
郑小社,男,1976年7月生,陕西泾阳人,1996年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现任咸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管理科庭院大队副队长。
来到绿化处后曾在行道队负责修剪整形及抢险工作。庭院大队主要负责市区单位、小区等绿化用地的监督、检查,及时制止纠正违反《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》的违法行为。工作中,能够踏踏实实、尽职尽责,勤钻研、常学习,长期扎根于巡查一线,坚持原则,严格要求,为保护绿色美景,创造良好环境做出了贡献,积极参加市城建局系统和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,在修剪比武时做好服务监督工作,工作成绩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。
曾被咸阳市总工会评为跨世纪标兵个人,多次被局和单位评为先进个人。